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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双眼,警惕“跑分”陷阱

www.cwzrzz.com | 2024-04-24 | 来源:《村委主任》杂志 | 作者:巩学敏

提高个人防范意识,不外借银行卡,不给犯罪分子留有可乘之机

2023年8月8日,由宁浩监制、申奥导演的电影《孤注一掷》全国上映。该电影一经上映,票房一路 “狂飙”,最终夺得今年暑期档票房冠军。作为一部 “反诈”题材电影,《孤注一掷》取材自上万起真实诈骗案例,聚焦当下屡禁不止的兼职刷单、网络赌博、洗钱等犯罪活动,深刻揭露了网络诈骗全产业链的惊人内幕,令人胆战心惊的同时,也敲响了大众防范电信诈骗的警钟。

该影片中,除了揭露诈骗集团令人毛骨悚然的内幕外,更值得关注的是,当诈骗团伙800万现金到手后,上下游迅速行动,10分钟内800万现金就被分散提现了。如何实现“高效率”提现?这就引出电信诈骗犯罪中的重要一环——“跑分”。

“跑分”是犯罪分子的“黑话”,其实质就是 “洗钱”。“跑分”是一种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为他人代收款,再转账到指定账户,为违法犯罪行为提供非法资金转移渠道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随着网络的普及,各种电信诈骗手段层出不穷,各种看似操作简单、收益颇高的“好事”,可能就是不法分子设下的“圈套”。

一卡在案,终身受限

案情速递

2021年6月,被告人关某泉、杨某杰分别将自己名下的多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转账,以此赚取好处费,事后被告人关某泉获利1500元,被告人杨某杰获利4000元。2021年7月,另一名被告人齐某通过同事张某了解到使用银行卡在网络上为他人“跑分”可以获利,于是找到关某泉等人,下载了一个名为“功夫熊猫”的赌博软件,通过将其个人或他人名下的多张银行卡卡号提供给该软件平台的玩家用于“跑分”,再按照事先约定好的比例获取提成,被告人齐某每10000元获得25元提成,被告人关某泉每10000元获得35元提成。2021年9月,被告人关某泉在“功夫熊猫”软件中认识了一位名为“雷锋”的用户,并了解到在一个名为“如流”的软件里进行“跑分”更容易赚钱,于是关某泉便将齐某、杨某杰、肖某刚、张某媛拉入用户“雷锋”在“如流”软件里创建的聊天群。他们只要按照“雷锋”的指示进行“跑分”,就可以按照事先约定的每10000元赚取70元的好处费。自2021年6月底至2021年10月,被告人关某泉分别使用自己名下的邮政储蓄银行卡、建设银行卡、阜新银行卡、工商银行卡、农业银行卡、交通银行卡、盛京银行卡共七张,为他人提供“跑分”服务,银行卡支付结算流水共计2,256,135.34元;被告人齐某分别使用自己名下的辽阳银行卡、朝阳银行卡、盛京银行卡、邮政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农业银行卡、锦州银行卡及其亲属齐某名下的中国银行卡共八张,为他人提供“跑分”服务,银行卡支付结算流水共计1,159,068.01元;被告人杨某杰分别使用自己名下农业银行卡、盛京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建设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共五张,为他人提供“跑分”服务,银行卡支付结算流水共计1,467,062.61元;被告人肖某刚分别使用自己名下的农业银行卡、盛京银行卡、邮政银行卡、交通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共五张,为他人提供“跑分”服务, 银行卡支付结算流水共计542,625.00元;被告人张某媛分别使用自己名下中国银行卡、农业银行卡、邮政银行卡、工商银行卡、中信银行卡、锦州银行卡共六张,为他人提供“跑分”服务,银行卡支付结算流水共计1,148,588.00元。被告人关某泉、齐某、杨某杰、肖某刚、张某媛上述用于“跑分”的银行卡被利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最终,被告人关某泉、齐某、杨某杰于2021年10月27日被抓获;被告人肖某刚、张某媛于2021年11月4日被抓获。

法院判决

被告人关某泉、齐某、杨某杰、肖某刚、张某媛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而予以帮助转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依法予以惩处。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关某泉、齐某、杨某杰、肖某刚、张某媛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判决:1.被告人关某泉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0元;2.被告人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3.被告人杨某杰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4.被告人张某媛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5.被告人肖某刚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6.被告人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6,400.00元,被告人杨某杰违法所得人民币 5,440.00元,被告人张某媛违法所得人民币8,040.00元,被告人肖某刚违法所得人民币3,800.00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继续追缴被告人关某泉违法所得人民币6,500.00元,一经追缴,立即上缴国库;7.扣押在案的物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多措并举,整治“跑分”乱象

“在家躺赚”“只需提供微信、支付宝的收付款二维码,轻轻松松月入过万!”这些噱头十足的广告词吸引了不少年轻人的关注。在利益的驱使下,许多法律意识淡薄的人沦为了电信诈骗的“工具人”。俗话说“天上不会掉馅饼”,眼前轻松可得的“馅饼” 可能就是犯罪分子精心设计的“陷阱”。切勿在利益的驱使下,成为罪犯的“帮凶”。

2023年9月1日,江苏省宿迁警方根据线索,快速抓获一名涉“两卡”犯罪嫌疑人吴某。经查,嫌疑人吴某在明知他人从事“跑分”洗钱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其非法收购来的银行卡出借给他人使用,并帮助他人取现,涉案金额高达20余万元。2023年,山西省晋中市寿阳警方通过开展两轮收网行动,成功打掉一个以福建籍男子王某、苏某为首的特大帮信、 掩隐“跑分”犯罪团伙,全链条斩断了一条集“组织”“发单”“操盘”“卡商”“卡农”等为一体的黑灰产业链条,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44名,涉案金额4亿余元。

近年来,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我国实施了一系列举措。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召开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断卡”即斩断犯罪分子的信息流和资金流。该行动开展以来,公安部指挥各地公安机关先后开展四轮集中收网行动,向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2023年6月25日至9月30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其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也是此次行动打击的重点之一。

2023年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人民法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重点工作推进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憬宏出席会议并讲话。高憬宏指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大局稳定,事关经济金融安全,事关党和国家形象。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深刻认识开展打击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新形势、新变化、新手段、新特点,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高憬宏强调,针对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峻复杂形势,人民法院要依法从严打击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对犯罪集团的组织者、领导者、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以及幕后“金主”、“蛇头”、“跑分”团伙、行业“内鬼”,利用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等特殊群体实施犯罪,有组织、跨境提供技术支持或者网络服务等帮助的人 员,坚决依法严厉打击,从严惩处。要从重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衍生犯罪和协同犯罪,对跨境实施的拐卖人口、故意伤害、绑架、强奸等恶性犯罪,依法应当判处重刑或者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要严格依法定罪量刑,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大追赃挽损力度。要积极践行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抓实抓好司法建议、反诈防诈宣传等工作。

“人有两颗心,一颗是贪心,一颗是不甘心。”要想彻底整治“跑分”乱象,民众也需擦亮双眼,不轻信、不盲从,不被所谓的“高额利润”“高薪兼职”蒙蔽双眼,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给犯罪分子留有可乘之机。

责任编辑:张嘉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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